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评价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按照《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单位起草的《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可将反馈意见注明姓名及电话发送至18686618210@163.com,联系电话:3225722),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6月18日。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附件: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