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城管发〔2023〕22号
市政府并市委:
2022年以来,辽源市城市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系列指示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着力强化各项制度建设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能力,努力提升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推进立法工作,完善法治建设规范体系。
一是按照2022年度立法计划安排,组织完成了《辽源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辽源市城市绿化条例》的立项、实地调研、起草草案、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报送等工作,现均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为更好地推进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制定了《辽源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审批设置管理办法》《辽源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关于新建建筑供热系统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度,并已向市司法局进行备案。三是为更好地完成立法、信访、行政诉讼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立法工作流程》《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应诉工作规定》等制度。
(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重大决策科学民主。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涉及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内容、重大项目的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中,充分听取局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经党组会全体党组成员讨论后,表决通过。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问题上做好法律咨询论证;在重大项目及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合理规避风险;在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和重大、疑难案件等提供法律意见。全年累计审核合同111件,参与民事诉讼2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
(三)发挥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网络平台应用。
一是及时更新完善我局《执法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开展执法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完成“跨部门双随机”4项,配合水利局跨部门双随机1项。二是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数据标准》要求录入全部行政处罚及行政审批项目,并根据权责清单实时动态调整。全年认领“互联网+监管”系统目录实施清单33项,完成国家、省、市要求的认领任务。其中,涉及园林监管事项7项;涉及供、排水监管事项15项;涉及市政设施监管事项7项;涉及燃气行业监管事项4项,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100%。
(四)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积极进行三书一函整改。全年共办理检察建议书(龙检行公建[2022]11号)1件,对检察建议书中反映的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357号(银座购物中心)北侧建筑垃圾露天堆放的问题进行整改,将建筑垃圾进行清运,现已清运完成并书面答复龙山区检察院。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提升12345热线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电话咨询举报受理,限时办理群众诉求;积极推行网络问政,办理好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舆情处理。截止目前,共受理市级投诉件1129件,其中市平台办理1023件,省平台办理67件;市委网信办、惠民实事、人民地方留言板,市政府督查室(民生专报)等39件,其中市政道路建设相关721件,占总体投诉的61.9%;园林绿化类投诉共210件,占总体投诉的16.4%;路灯维修相关投诉121件,占总体投诉的11.4%;燃气相关投诉15件;清雪相关投诉27件。三是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落实来信来访事项办理流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以及重大信访信息反馈报告制度等三项制度。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扎实有效做好访诉分离后的善后衔接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接访、办理、转办、办结等环节,实现信访流程各环节的有效跟踪管控,公正、高效地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办理网上信访投诉案件32件、接待群众来访100余人次。从信访投诉案件的整体评价看,办理满意率明显提高。在办理信访投诉案件时,接待人员能够做到认真接待、及时办理,受理率达到100%,答复率达到100%。四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配合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做好复议及审判工作,积极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五)加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建立局党组学法制度,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宪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对普法内容进行优化和补充,注重普法的“新鲜度”,强化新法的传播普及,不断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初,我局制定了《辽源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如在整治民康路早市的过程中,面对群众对管理时限和管理方式的不理解,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解管理的原因和依据,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谈、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取得了群众的理解,为下一步清理露天市场打下基础。
(六)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公示。以辽源市人民政府和信用综合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为依托,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并坚决做到亮证执法和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并通过统一归档保存,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三是统一执法程序与执法文书。严格按照省住建厅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要求,规范行政执法卷宗和文书的制作。截止目前,2022年我局共有行政处罚案卷4件,现已全部办结。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市城管局主要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和执法队员学习培训的必修课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做厉行法治、践行法治的表率。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修订,积极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政策法规文件活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城管执法工作的能力。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市城管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立足城管执法实际,亲自研究部署市城管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坚持重大法治工作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形成分类分级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处罚裁量基准等一批制度成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程序,确保重要决策合法合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动开展系列主题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存在问题
2022年市城管局积极统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在落实国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意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拓展思路,从严、从细抓好落实;在依法行政能力素质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存在不足。
四、2023年度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积极协调做好城市管理地方性立法工作,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法律知识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创新管理,把城管法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二)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继续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拓宽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继续加强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的认识和支持,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
(三)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公开各类需公开的信息。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公开信息不泄密。
(四)深入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扎实推进“721”工作法,真正实现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不断探索、改革创新、砥砺前行,为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辽源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