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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3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3 11:02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市政府并市委:

          2022年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关怀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依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职尽责,积极作为,部门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委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3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法治责任,完善组织机制。 

          1.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委工作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改革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坚持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章》《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特别是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在党组会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到了贯彻精神及时,落实任务到位。 

          2.紧紧围绕《辽源市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度工作要点》,细化了工作责任,明确可检验成果及完成时限,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全委干部都参与的良好格局,充分发挥“市发改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定期调度,并及时报送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推动我委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认真编制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全面推行我要执法APP开展执法工作,及时公开执法信息。顺利完成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各项执法工作,并按规定将执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录入公示。 

          4.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及“一案三书”制度落实,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宜企行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张清单”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及简单执法、机械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的自查活动,通过自查进一步补齐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的短板弱项,坚决杜绝“一刀切”等野蛮执法行为,不断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5.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为实现我委执法力量与管理工作需求相匹配,要求有关工作人员要站在法治建设的高度,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完成,安排专人及时上报执法人员信息,并严格按照市司法局执法证申换有关规定依法取得执法资格。本年度我委14人顺利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21人顺利通过行政执法培训取得合格证,同时及时完成了我委执法人员台账更新工作。 

          6.为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专业知识,我委将吉林省司法厅编制的《行政执法十大“优秀案例”汇编》、“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等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列入了年度集中学习计划;积极组织委内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及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建设能力提升相关培训,开展行政处罚法测试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 

          (四)严格落实营商环境政策,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职责。 

          7.参照《吉林省<2022年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发改委2022年“放管服”工作要点》及《市发改委2022年“放管服”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了年度工作任务,对标对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并定期梳理总结,及时报送进展情况。 

          8.不断强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规定有机衔接,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工作。采取“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办理、限时办结”的行政审批模式,对项目审批进行全程跟踪,将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集中进驻政务中心办理,从项目申报到项目审批全程由一窗办理,为项目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现场办公等多种方式为项目单位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9.严格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惠企政策,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我委及时转发并落实《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经济发展秩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9号)、《关于各地落实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吉财税〔2022〕922号)文件精神。又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和当前粮食收购粮食保供稳价等重点工作的通知》(辽粮发〔2022〕5号)、《辽源市区粮食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辽粮发〔2022〕7号)等文件。牵头起草了《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告》(辽府明电〔2022〕3号)等文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切切实实将惠企政策落实落地。 

          10.认真办理建议、提案答复工作。我委今年共收到建议、提案共计6件,在接受任务、责任分解、调研办理、形成答复意见、领导审签以及面复等各个环节,脚踏实地,不走过场,有效保障了办理工作规范有序,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带领有关科室开展调研,并向代表委员及时予以面复,面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实现100%。 

          (五)成立组织机构,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1.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委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机制,重新调整了市发改委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行政调解日常工作,做到小问题不出委,及时得到化解。 

          12.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我委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项发展改革事务,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辽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若干规定》《省发改委关于构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通过微信工作群转发、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极大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2022年我委无被复议案件,被诉讼案件1件,我委胜诉。 

          (六)严格审查制度,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3.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为进一步提高决策合法性审查质量,自聘请法律顾问以来,我委对拟上会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实行双重审核制度。首先由部门法制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出具我委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意见。再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正式的合法性审核意见书,确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后,报市司法局审核,并对所有递交的合法性审核材料做好备案存档工作。截至目前,我委合法性审核的18个政策性文件全部通过。  

          14.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时清理存量,提高增量文件审查质量,不断优化内部审查机制,细化征求意见规则和程序,确保我委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有效防止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截至目前,我委对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16件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均符合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要求。  

          (七)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15.不断提高委内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我委领导干部有效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集中学习的契机,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制度、政策理论以及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行政许可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16.为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各项工作,我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发改委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全委同志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集中学习、微信工作群、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和知识竞答系列活动,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发改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法制宣传人人参与、个个尽责的良好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围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委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委工作综合性较强,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普法宣传的主要力量是来自委内从事相关业务工作人员,面对复杂多样的普法对象,在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化方面还有待提高。

          三、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我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继续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发挥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领作用,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机关法治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法治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调动法治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决策能力水平。明确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职责,加强对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及任期考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专业优势,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规范决策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防范降低风险,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推进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和水平。 

          (三)继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继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注重从源头提升执法质量,杜绝违规执法问题。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培训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部门法治机构执法监督力度,大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加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进一步营造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环境氛围,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制定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三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做好各领域年度普法各项工作。 

          (五)做好建议提案、复议应诉工作。一是认真研究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切实做好答复及落实工作。二是开展经常性的依法行政教育,严格按权限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对执法行为重要环节加以严格规范,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预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袁莹庆)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