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公安厅《关于组织申报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通知》的要求,经考核筛选,我局拟推荐以下单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一、县级公安机关(1个)
辽源市公安局泰安分局
二、执法示范所队(1个)
东辽县公安局建安派出所
对以上单位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2月12日前,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辽源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4456号;邮编:136200;电话:0437-3282374。
辽源市公安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