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工信局印发的《吉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辽源市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通知》(辽工信发〔2022〕152号)要求,现将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3日-11月27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市工信局运行办。
联系人:谢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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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
辽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