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辽源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行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组织梳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省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确认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其他行政许可政务事项126项,其中,承诺事项102项,即办事项24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二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电子证照,2022年交通窗口共办理政务事项23433件,其中承诺件970件,即办事项22463件。政务事项网上办理达到9406件,网办率40.14%。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完善了审管衔接机制,推进落实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等五大领域重点任务。编制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完成系统录入,2022年度7项随机抽查任务全部按时完成。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印发了《2022年辽源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总体谋划和推动交通运输法治工作,为加快建设高质量交通运输强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是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制定《辽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分别从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法制管理、案件处理等方面入手,新建制度102项,完善制度213项,废除制度64项,做到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以标准做事,实现“革而化之,与时宜之”的目标。
(三)推进依法行政水平。重点开展四项工程,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一是业务提升工程。围绕监管内容、现场执法程序、案卷制作等方面,邀请公安、司法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全年培训12次。同时,及时动态更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实时通过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向执法人员宣贯。二是领导带头授课工程。要求做到“四个必须”,即局长必须带头上讲台、分管领导必须上讲台、支队长必须上讲台,业务队长必须上讲台,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路政执法、运政执法等方面进行授课,努力实现培训内容广泛化、能力提升全员化。全年培训20期。三是岗位“练兵”工程。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体能达标测试、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等实践训练以及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等,现已组织12次,进而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四是专项比拼工程。结合全省“利剑2022”专项行动、“百日攻坚”等,设置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围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等方面进行评选。主要采取自查和互查的方式,重点对执法案卷“挑毛病”。通过“挑毛病”,查找出记录不规范、装订不整齐、执法记录仪记录不全面等3类典型不足,解决了案卷制作、装订、归档等细节问题。
(四)提升执法为民能力。专门成立投诉受理中心,按照“受理有矩、服务无距、依法行政、公正高效”原则,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矛盾“最后一公里”。一是建立全天候专班+全公开模式。抽调6名同志组成受理专班,全天候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投诉工作,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投诉案件予以受理。将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强制流程、投诉受理内容等共计198条制板上墙,公开各项监督制度和投诉受理程序,促进投诉受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创建“4+”工作模式。创建“1名交通人员+1名公安干警+1名法官+1名律师”的“4+”工作模式,围绕有关投诉案件进行集体处理。处理过程中,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把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有效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落实,充分发挥投诉受理的有效性和实效性,现已处理82件。三是坚持做到“三不准”。即不准对投诉者采取冷漠、推诿态度;不准在受理投诉、调查工作中隐瞒和歪曲;不准以权谋私、泄露秘密和打击报复。截至年末,受理投诉332起,100%解决。投诉受理中心的建立,填补了交通执法部门执法机制的空白,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避免越级访、群体访和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强化交通市场环境整治。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战役。以“利剑2022”专项行动、“百日攻坚”等为契机,将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贯穿全年始终。重点对异地运营车辆、非法运营车辆和出租车违规运营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利剑2022”专项行动受到省厅通报表扬。二是突出联合执法。坚持省市联合、部门联合和市县联合,采取早检与晚检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行动相结合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三是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建设占地1万平的超限卸货转运场投入使用,可同时容纳200台车辆,改变了以往没有固定卸货场的情况。据统计,全年出动执法车辆3395台次,执法人员11055人次,与交警联合执法51次,检查车辆6478台次,治理公路“飘、撒、漏”行为22起,查扣黑车62台,查处出租车22台,查处“百吨王”6台,卸载货物1902.23吨,罚款71.6万元。全年处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212件,同比下降13%。
(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提高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一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让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紧紧抓住法治工作队伍这个“关键群体”。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层执法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等重要内容,对法制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开展培训10余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组织研究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大问题,推动制定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法制工作要点,专题研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宜,部署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将年度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列入述职报告,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推进法治建设走深走实。2022年,在全国法治城市创建中,上级对我局夯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方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相关配套机制还需健全完善。二是法治保障水平亟待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专业化水平还不适应改革要求,行政执法信息化应用水平亟待提升。
四、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充分整合各类学习培训资源,推动开展全行业培训工作。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宪法法律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引导培育行业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深化实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针对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出台相应的管理规范,加快建立交通运输发展急需的、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必备制度。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两落实”。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和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年度工作任务。坚持“两加强”。加强培训考试,组织开展全员轮训考试,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加强系统应用,组织开展系统文书模板示范、网上案卷评查,提升执法文书制作水平。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和提升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方案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