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做好辽源市第五中学搬迁前的准备工作,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拟实施新校区教学楼、宿舍楼内教室和寝室的窗帘等制作与安装项目,以完善新校区校舍的室内设施需求。经请示市教育局领导同意,决定对新校区教学楼及宿舍楼窗帘制作与安装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本次招标学校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依据标准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欢迎各具备本工程招标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一、制作安装项目内容、参数、数量及标准要求
1.窗帘布,规格尺寸为5m*2.5m计590个;规格为7m*2.5m计218个。
2.罗马杆,规格为3m计590个;规格为3.5m计218个。
本项目具体需求参数等详见辽源市第五中学校新校区校舍窗帘制作安装项目清单。施工包括脚手架等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所有抠凿等破坏处需恢复原样,卫生需彻底打扫到学校要求标准。
二、招标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从事本项目的服务经营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2.制作及安装要求
2.1由施工单位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且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2.2施工单位负责将材料运到现场过程中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材料现场的卸货等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3.制作安装和检验
3.1要求施工单位校方要求负责安装、备料,安装所需工具设施材料由施工单位自备。
3.2学校对窗帘等产品质量、规格、数量及安装使用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使用等任何一项与学校要求不符,有权拒绝接受。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1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等),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计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
4.2施工单位必须在辽源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维修机构(保证在2个小时内可到达用户现场)。
4.3安装验收合格自动转入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无偿提供非操作不当及非外部原因造成的部件、配件的更换。(保修期内由施工单位免费提供配件和安装)
5.工期要求
工期30个日历天,超期一天罚工程总价2‰。
6.工程造价要求
本次招标校方结合窗帘制作及安装项目数量、标准及参数要求进行多方市场调查,结合市场价格询价后设定最高限价为22万元。
7.验收要求
施工安装完成后,由辽源市第五中学校组织整体验收,合格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组织综合验收,质量不合格拒付任何工程款。
8.保修
保修期: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
9.资金拨付:
施工期间,工程款全部由中标方垫付,安全责任自行承担。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校方筹集资金按合同规定支付。
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报名、审核及开标要求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3个工作日。
2.有意投标者,请于市教育局网站发布3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持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开户行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近一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2022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违法、违规承诺书、信用中国信誉截图(含失信)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报名审核,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发放招标文件地点:辽源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工程科)
联系电话:0437-6679756。
3.经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持招标文件到辽源市第五中学校新校区踏查施工安装现场,结合实际编制投标文件。
联系人:金校长 联系电话:15004372555
4.投标书装订要求:招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采用A4纸装订,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否则视为废标。开标一览表采用单独信封密封,投标代理人现场须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书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周一)下午14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辽源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西宁大路915号)
6.当有效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
辽源市第五中学校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