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2010年建设)至今没有配套的消防水池,且供热外网接口处在集中供热管网末端,冬季供热取暖效果不佳。经学校邀请专家论证,校舍消防设施总管线以及供热内网接口可以并入2021年新建综合楼配套的消防水池和换热站,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请示市教育局领导同意,实施辽源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暖气及消防(外网)改造工程,该工程按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依据标准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欢迎各具备本工程招标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一、工程主要内容
1.改造教学楼消防外网管线等设施,在新建消防水箱间内安装气压罐、离心式泵及压力仪表等设备,含法兰阀门等附属设施及测试装置等。改造铺设消防水池室外给水管线,采用PE管(DN100)直埋铺设。
2.改造教学楼供热外网。铺设直埋式预制保温管(直径133),采用室外直埋铺设,含机械挖填土石方及外运土等。
3.改造教学楼电气外网。铺设铜芯电缆(NH-KVV22)及保护管,管线埋深2m以内。
4.改造教学楼消防电气。高位水箱间安装配电箱、控制电缆等配电装置系统,消防水池安装配电箱、控制电缆及配线配管等,教学楼内安装消防栓报警按钮,相应改造铺设控制电缆和电气配管。
本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量清单。施工包括脚手架等施工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等,所有建筑垃圾需运出校园,施工破坏路面需恢复原样,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
二、招标条件及要求
1.现状招标
本次招标为现场现状公开招标,学校仅提供现场条件,提供水电源头,连接费用等由承包方自行接用。
2.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施工企业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单位可组成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参加投标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质量要求
要求施工单位按国家施工规范、标准及校方设计要求施工、备料。施工期间要保证周围办公及行人安全,不损坏学校物品及伤害师生及第三者,保证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整洁工程,破坏处需恢复原样,质量需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
4.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要求20日历天,超期一天罚工程总价2‰。
5.造价约定
本次招标校方按照规定委托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35.4274万元。
6.验收要求
施工过程中完全按照学校总体维修改造方案、计划及要求组织施工,并履行相关变更及签证手续并备案。工程完工后由学校组织整体验收,合格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组织综合验收,质量不合格拒付任何工程款。
7.安全管理
施工期间校方不提供备料场所,施工所有材料设备等由施工方自行看护,并做好安全管理,造成的人员伤害及物品丢失等均由施工方负责,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不定期检查及验收。
8.保修约定
本工程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保修期二年。
9.资金拨付
施工维修改造期间,工程款全部由中标方垫付,安全责任自行承担。工程决算完后除扣留保修费用(约定比例)之外,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报名、审核及开标要求: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3个工作日。
2.有意投标者,请于市教育局网站发布3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到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报名审核,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发放招标文件地点:辽源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工程科)
联系电话:0437-6679756。
3.经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持招标文件到辽源市特殊教育学校领取教学楼暖气及消防(外网)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自行踏查现场,并编制投标文件。
联系人:吴立君 联系电话:13943792126
4.投标书装订要求:招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采用A4纸装订,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否则视为废标。开标一览表采用单独信封密封,投标代理人现场须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书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周五)下午14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辽源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西宁大路915号)
6.当有效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
辽源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