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省政府立法项目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度,省司法厅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省政府2020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具体要求
(一)立足省情、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体现吉林地方特色,重点考虑保障改革创新、推进结构调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民生和公共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的内容。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制定、修订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立法建议的,请在建议中阐明有关法规规章的名称、建议的理由、拟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相应措施。如已有立法调研报告或者立法文本建议稿的,也请一并递交。
三、建议提交方式
1.建议人的立法建议有电子版的,可发送至电子邮箱sftfzdy@163.com;仅有纸质版的,可邮寄至长春市新发路992号(吉林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邮编130051)或传真至0431-80769926。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和联系方式。
2.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9日,逾期未报送的,不列入省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省司法厅负责汇总梳理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决定是否列入省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
特此公告。
吉林省司法厅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