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0)吉辽国信证内民字第1737号公证书的申请人隐瞒被继承人再婚,有继子女的事实,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本处决定撤销(2020)吉辽国信证内民字第1737号公证书,特此公告。
吉林省辽源市国信公证处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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