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下午,辽源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介绍了《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背景及主要内容,同时就相关信息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辽源市居民养犬渐成风气,但犬只泛滥也引发了诸多问题。辽源城区有主犬、无主流浪犬总量约在1.2万只左右,犬吠扰民、携犬惊吓路人、犬只伤人等诸多问题突显,成为邻里纠纷的导火索;不文明养犬现象随处可见,犬只伤人隐患重大,近年来犬伤人事件呈上升趋势。据市卫健委统计,2016年全市城区居民接打狂犬病疫苗2268起、2017年2535起、2018年2668起,2019年仅前3个季度就已经突破2600起。
此次发布的《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共有42条,对禁养犬范围、犬只免疫、登记,以及养犬行为规范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条例实行后,违法养犬将面临扣押犬只、没收犬只、罚款等处罚,对暴力妨害公务、驱使犬只故意伤人达到轻伤以上标准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据悉,《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31日经辽源市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8月1日获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