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辽源市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龙山区“三调”全面采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调查原则,历时3年,汇集20372个调查图斑数据,圆满完成调查任务,全面查清了龙山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0395.42公顷(15.60万亩)
其中,水田310.72公顷(0.47万亩),占2.99%;水浇地91.23公顷(0.14万亩),占0.88%;旱地9993.47公顷(14.99万亩),占96.1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993.98公顷(4.49万亩),占全区耕地的28.8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280.05公顷(4.93万亩),占31.5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051.77公顷(6.08万亩),占38.9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9.00公顷(0.10万亩),占0.6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62公顷,占0.01%。
二、种植园用地96.29公顷(0.14万亩)
其中,果园87.29公顷(0.13万亩),占90.65%;其他园地9.00公顷(0.01万亩),占9.35%。
三、林地8024.13公顷(12.03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7116.22公顷(10.67万亩),占88.69%;灌木林地7.42公顷(0.01万亩),占0.09%;其他林地900.49公顷(1.35万亩),占11.22%。
四、草地164.75公顷(0.25万亩)
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10.39公顷(0.02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区范围内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155.85公顷(7.74万亩)
其中,城市用地2851.28公顷(4.28万亩),占55.30%;村庄用地2237.71公顷(3.36万亩),占43.40%;采矿用地37.49公顷(0.06万亩),占0.7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9.37公顷(0.04万亩),占0.57%。
七、交通运输用地662.68公顷(0.99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86.69公顷(0.13万亩),占13.08%;公路用地489.18公顷(0.73万亩),占73.82%;农村道路86.63公顷(0.13万亩),占13.07%;管道运输用地0.18公顷,占0.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66.20公顷(1.14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341.38公顷(0.51万亩),占44.56%;水库水面108.64公顷(0.16万亩),占14.18%;坑塘水面89.51公顷(0.13万亩),占11.68%;沟渠76.77公顷(0.12万亩),占10.02%;水工建筑用地149.90公顷(0.22万亩),占19.56%。
根据“三调”成果显示,我区耕地保护效果显着,但坡地较多,因此要把农田基本建设重点放在提高土壤生产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上。必须站在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放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同时,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资源。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