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10月21日至12月30日,对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所涉及单位班子成员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以及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他问题的举报,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情况,市委第二巡察组在辽源市政府一区二楼、八大局二楼、粮油检测站、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分别设置“市委第二巡察组联系信箱”。
信访联系电话:19104378325
电话举报受理时间:8:00-17:00
通信地址: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大路4227号市委第二巡察组收
邮编:136200
(信访受理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12月25日)
特此公告。
中共辽源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