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农指〔2023〕5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7万元,分配给龙山区88万元,分配给西安区99万元。公示期为10天(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辽源市乡村振兴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886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7-6665569
辽源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