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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标图案以“辽”字为主创元素,用狂草手法演变出“旭日初升、祥龙飞天、神鹿跳跃、辽水奔腾”的形态造型,巧妙蕴含了龙山、辽水、鹿乡等辽源元素,寓意辽源充满活力、充满希望、蒸蒸日上,充分体现了“皇家鹿苑”、“东辽河畔明珠”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现代化城市魅力,展现出辽源人豪迈大气,敢为人先,创新发展,勇于开拓,阔步迈向未来的时代精神。
          整个市标简洁明快、动感十足、色彩标准采用红黄绿蓝渐变成五彩图腾,分别代表“五城辽源”,勾勒出辽源天蓝、日丽、水碧、山青的美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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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13 10:20 信息来源:辽源市医疗保障局

          《辽源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辽源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卫生英国beat365官方APP_365bet备用线路_365bet手机版客户端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联合印发了《辽源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我市职工医保制度从2001年开始建立,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统筹基金保障住院和门诊慢特病,个人账户保障门诊小病和药品的费用支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需求的提高,个人账户的局限性也逐步凸显,主要表现为共济性不够,“有病的不够用,没病的不能用”,而且近年来,部分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刷医保卡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套取个人账户资金的违规行为屡禁不止。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明确提出要加快医疗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省政府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吉林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9号),提出了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具体要求。针对上述要求,为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我们积极推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建立。经过调研、反复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后,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实施细则》。
          本次改革的核心是将原来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变为“基金共济式保障模式”,对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的筹资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适当减少从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所占比重,从而相应提高单位缴费纳入统筹基金的比重,增强统筹基金的筹资和承受能力,利用从单位缴费中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来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二、什么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
          门诊共济,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以前主要通过个人账户的方式来保障,现在是通过共济保障,也就是通过统筹来报销。共济保障的明显特征是:原来从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一部分资金不再划入,而是留在统筹基金共济使用,把大家的钱放在一起,给发生疾病的人使用,共同抵御疾病风险。
          职工医保基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统筹基金,就是医保基金“大池子”;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基金,就是“医保卡里的钱”。这次改革可概括为一大、一小两个“共济”。
          “大共济”就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通过统筹基金报销职工符合医保政策要求的普通门诊费用,实现全体参保职工之间的共济保障;“小共济”就是家庭共济,即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以用于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
          三、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对参保人能带来哪些实惠? 
          有人担心,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地实施后,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新计入金额的减少,会不会意味着保障功能降低。就目前来看,虽然个人账户的“小池子”输入少了,但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却优化了资源配置,普通门诊就医可报销,小病也有了保障。过去,职工医保制度以保住院为重心,住院的医保报销比例较高,但门诊费用除了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等特定病种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外,其他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只能通过现金或个人账户支付。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后,将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让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报不了”成为了历史。此外,普通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覆盖到了三级及以下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待遇的可及性进一步增强。
          四、哪些费用可以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只要符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相关规定的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五、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能报多少?
          普通门诊统筹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差异化设置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60%、55%、5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
          例:某在职职工,在门诊就医发生医疗费用1000元,除去目录内先由个人支付和自费等费用,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为900元。如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些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是60%,可以报销480元;同样的费用,如果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是50%,那么最终可以报销300元。也就是说对于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普通门诊费用,下级医疗机构报销水平高于上级医疗机构。
          六、普通门诊统筹对退休人员有什么倾斜政策吗?
          退休人员的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在在职职工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65%、60%、55%。
           
        (责任编辑: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