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源落实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并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承担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程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具体举措的研究部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实施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形成工作有力度、成果可预期、市场有感受的任务清单,用“五化”闭环工作法对重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对照各项工作任务,逐条研究、细化举措、明确时限、挂图作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每季度末向各牵头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
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工作,深入解读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帮助企业和群众及时了解政务服务最新信息。及时总结和复制推广改革创新中的先进经验做法,提高知晓度和应用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全民参与的营商环境建设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
牵头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对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强化暗访督查和媒体曝光等监督方式的有效运用,将日常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到全市营商环境考评体系中,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考评“指挥棒”作用,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取得更好成效。全力为企业创造审批流程最优、法治保障健全、服务便利高效、要素支撑完善的一流环境,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为全市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