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东辽县标准化养殖产业融合示范基地(杏山村)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6996525(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396号
邮政编码:136200
项目名称:东辽县标准化养殖产业融合示范基地(杏山村)
建设地点:吉林省东辽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内(辽源市东辽县杏山村)
建设单位:东辽县惠普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长春科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蛋鸡舍18栋(每栋养殖10万只蛋鸡)、1座有机肥处理车间、1座锅炉房、1座污水处理站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建筑扬尘、粉尘污染防治,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禁止大风天气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2.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可能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值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禁止夜间(晚22:00时-早6:00时)施工。
3.鸡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食堂废水暂存于防渗储池定期由吉林省金翼蛋品有限公司清运至吉林省金翼蛋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厂区内建设雨污截排沟,初期雨水排入厂区占地范围内原有鱼塘(封闭式鱼塘)内,用作厂区绿化。
4.鸡舍设置通风口及换气设备,保持通风,采用“干清粪工艺+传送带”及时清运鸡粪至有机肥生产车间,并设置除臭剂喷淋装置定期喷洒除臭剂;有机肥生产车间采用“密闭车间+负压收集”,经“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加盖封闭+喷洒除臭剂”措施进行处理,污染物排放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高于楼顶1m的内置式排气筒排放,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5.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6.病死鸡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鸡粪、饲料残渣、次品蛋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干化脱水后)运至厂区内有机肥生产车间用于制作有机肥;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炉渣及灰渣外运制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送东辽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由有相应资质的处置机构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7.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开展经常性演练。